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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华夏石料厂 河南省镇平县柳泉铺镇青山村石材整合区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和 年产20万吨石子生产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浏览: 次 编辑:admin 日期:2019-11-25 15:34

 《河南省镇平县柳泉铺镇青山村石材整合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和《镇平县华夏石料厂年产20万吨石子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镇平县柳泉铺镇,两个项目均属于镇平华夏石料厂。原环评建设内容为:柳泉铺青山整合矿和2条石子加工生产线。该矿区由6个拐点圈定,总面积为0.6217km2,本矿床矿石的工业类型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用露天开采,设计利用储量为253.41t,开采规模为35t/a,服务年限为17.6a(含基建期0.5a),矿体开采标高为+480m~+370m1号石子加工生产线为矿山配套规模的加工线,2号石子加工生产线规模为20万吨/年,近期用于K3矿体北部开采时矿石及废石加工,远期待企业按照新的管理要求进行整合扩建规模后用于新增开采规模矿石量的加工。

《河南省镇平县柳泉铺镇青山村石材整合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原环评于20156月由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环评,于20161月南阳市环境保护局以宛环审[2016]29号文对该环评报告书予以批复;《镇平县华夏石料厂年产20万吨石子生产线建设项目》原环评于20186月由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环评,于20191月镇平县环境保护局以镇环审[2019]1号文对该环评报告表予以批复;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K2矿体与北侧村民的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因此放弃对K2矿体的开采,并对其恢复治理,只对K3矿体进行开采,项目开采规模不变,服务年限由原环评时的17.6a降至16.6a,矿山开采工艺及规模、废石和矿石加工工艺及规模、建设地点等均未发生变化;配套环保设施有所增加,更符合当前的环保要求,201811月上述工程内容已按原环评内容建设完成,由于不符合当前环保政策的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当前环保要求进行了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项目于201910月启动该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对象为《河南省镇平县柳泉铺镇青山村石材整合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和《镇平县华夏石料厂年产20万吨石子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工程建设内容,验收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镇平县柳泉铺镇青山整合矿区及环境影响区域。

    目前,本项目验收主体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达到开展验收工况条件。具体验收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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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华夏石料厂 河南省镇平县柳泉铺镇青山村石材整合区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和 年产20万吨石子生产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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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矿山及加工线竣工验收意见2019.11.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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